江西师范大学财务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流程说明
作者:     更新日期: 2022-05-05     访问次数: 10

江西师范大学财务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流程说明

     江西师范大学为一般纳税人,根据国家税务局管理规定使用江西省增值税普通发票,增值税征收率为3%。为规范票据管理,加强票据使用管理的效率性,现就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流程做以下说明:

一、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范围:

     课题经费、技术服务费、培训费、管理费

二、计税公式:

    应纳增值税额=含税销售额÷(1+3%)×3%

    城建税=应纳增值税额×7%

    教育附加=应纳增值税额×3%

    地方教育费=应纳增值税额×2%

三、申请开票流程:

(一)款项未到账,需预借发票

1、登入江西师范大学财务处主页,在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《预开发票(收据)申领单》、《江西师大普通发票登记单》。

2、请按照《预开发票(收据)申领单》上的内容依次填写,在单位公章处要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单位公章,并找财务处领导签字请按照《江西师大普通发票登记单》内容依次填写,其中“发票号码”、“科研项目名称”不用填写; “计税总值”就是填写所需要的开票金额,各项税费会自动计算,不用手动输入;明确对方有关开票信息:开票单位全称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、地址、电话、开户行及账号。

3、致电财务处蔡老师(8812023113870860286)查询并预约发票后,先到财务处5201办公室审核《申领单》和《登记单》信息,然后到财务处5202报账室办理缴纳税款账务处理并在5204出纳10号窗口用银行卡刷卡缴纳税款,最后凭红色缴款收据返回5201办公室开具发票。

  

(二)款项已到账,需要开发票

1、登入江西师范大学财务处主页,在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《江西师大普通发票登记单》;请按照《江西师大普通发票登记单》内容依次填写,其中“发票号码”、“科研项目名称”不用填写; “计税总值”就是填写所需要的开票金额,各项税费会自动计算,不用手动输入;明确对方有关开票信息:开票单位全称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、地址、电话、开户行及账号。 

2、致电财务处蔡老师(8812023113870860286)查询并预约发票。

3、在财务处报账室5202查询并复印银行进账单,请会计核实款项金额并签字注明未开发票;若已入账,请在复印件上标注凭证编号。

4、在财务处5201办公室审核《江西师大普通发票登记单》信息,然后到财务处5202报账室办理缴纳税款账务处理并在5204出纳10号窗口用银行卡刷卡缴纳税款,最后凭红色缴款收据返回5201办公室开具发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