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全省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校(江西考区)计算机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
赣发改收费字[2006]1318号
省教育厅:
你厅《关于申请核定我省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校(江西省考区)计算机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函》(赣教计字[2006]5号)收悉。
根据省发改委、省财政厅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培训考试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赣发改收费字[2005]547号)的有关规定,经研究,现将我省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校(江西考区)计算机等级考试收费标准核定如下:
一、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费按每考生15元的标准收取。适用于高等职业学院、高等专科学校、成人高校的在校学生,本着自愿参加原则。
二、全国高等学校(江西考区)计算机等级考试费按每考生15元的标准收取。适用于非计算机专业在校学生,本着自愿参加原则。
组织实施上述收费前20个工作日内,经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考试机构持该批文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《收费许可证》有关手续方可执行。上述收费属非税收入,纳入同级财政专户,实行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,使用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,并接受价格、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。
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
二○○六年十一月十四日